每年10月份,区公证处都会开展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的公益服务活动,这项活动已连续开展了三年,今年也不例外。
这项活动主要是针对年满6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55周岁的女性当事人,他们向区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一律免收公证费。
这项活动增强了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也维护了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