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福利保障。提高老龄补助标准, 2015年以来,共为17378人发放高龄补贴230.32万元,出资33万元为全区户籍60岁以上非困难老年人18105人购买“幸福安康险”,节日慰问各类老年人4618人次128.87万元,救急慰问病困老年人74人次17.6万元。二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已建成25个居家养老试点,覆盖率达到66.67%,投入近1200万元改善基层老年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增加5个省级农村幸福院和2个日间照料中心,今年来开展文体活动6场次,受众近7000人。三是创新居家养老模式。启动居家养老“幸福堂”,通过购买厦门敬善养老院作为服务承接主体,投入168万元,为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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