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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公安分局民警热心帮助群众真情温暖人心
来源:公安分局 日期: 2013-02-25 字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展现公安机关爱民亲民的良好形象,海沧分局从2013 年初到春节期间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宣传十八大、亲情暧海沧—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爱民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分局民警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热心帮助遇到困难群众等好人好事达14余起,给寒冬腊月里增添了一丝温暖,同时也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主动热心助人,收到锦旗致谢

  “高风亮节、人民卫士”。124日,钟山派出所海达社区民警王加典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表扬其高风亮节,是人民的好卫士。据悉,119日,民警王加典下社区巡逻经过农业银行时,接到一名群众报警称有人把卡遗落在柜员机里,存钞口里还有一万元现金。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帮助寻找失主。通过调取监控、查看操作记录、核对失主汇款账户信息后,民警很快找到了失主并与其联系速来取回银行卡及现金。事后,粗心的失主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丢失,对民警如此迅速将其找到,并且如数归还钱财及银行卡的办案效率表示钦佩和赞许。

  “危难救助、品德高尚”。近日,新阳派出所兴旺社区民警卢伟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表扬其“危难救助,品德高尚”。厦门晚报也出版了题为“母亲走失时穿衣单薄找到时多了棉衣,女儿感叹厦门好心人多”的好人好事。据悉,123日,新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一名老人在辖区霞阳村的一家店面门口走来走去,问老人不知道家在哪里,晚上也没有地方住。已经有两天的时间了”。值班民警卢伟立即出警将老人带回派出所,但是问了半天,一点有价值的信息也没有。于是民警卢伟利用“新阳派出所卢伟警务室”的微博发帖,借助网络的力量帮助找人,微博迅速被转载,然而还是没有消息。最后,民警只好将老人送往厦门救助管理站,希望通过救助管理站为老人寻找家人。在厦门救助管理站里,民警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该老人的亲属曾到救助站找寻,并留有一张寻人启事后,民警立即联系上了老人的女儿林女士,并在确认老人就是林女士走失的母亲后,由其将老人顺利接走。

  二、施救流浪人员,及时送往救助站

  130日晚上19时许,东孚派出所民警黄海带领协警开展勤务巡逻时,在寨后村诗山路口发现一名流浪女,将其带回派出所。经询问得知该女叫卢某梅(山西省人),但其言语不清,思维稍显混乱,无法提供家属信息。经与所领导沟通后,于当日晚将该流浪女送至厦门市救助站妥善安置。

  131日上午7时许,东孚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东孚镇林后高速路口检查站有一名流浪女,需要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黄海迅速赶到现场将该女接至派出所。该女叫罗某兰(贵州人),长期在外流浪,民警也曾救助过她。春节将至,罗某兰急切想回家因而请求民警帮助。经与其户籍所在派出所联系核实情况,但当地警方反馈罗某兰的家人不在家中,无法取得联系。按照走失人员救助办法相关规定,民警将罗某兰送至厦门市救助站。

  三、伸手迷路儿童,帮助找寻家人

  海沧派出所热心帮助走失男孩寻找到家人。125日,一名热心群众带着一名年约三、四岁的小男孩来到海沧派出所,称其在回家路上看到该男孩在路上边走边哭,上前询问时小男孩只是哭不说话,该群众心想这个小男孩肯定是与家人走失了,于是就将其带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民警帮忙找到小男孩的家人。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安慰小男孩,耐心地询问小男孩姓名等家庭情况,由于孩子尚年幼,问无果。细心的民警发现小男孩衣着单薄还穿着拖鞋,判断小男孩应该住在附近,于是带着男孩到派出所附近挨家挨户的寻找。终于通过一名路人找到小男孩的母亲,见到走失的孩子,孩子的母亲紧紧握着民警的手不断言谢。

  东孚派出所热心帮助走失儿童找寻家人。129日中午,东孚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过坂村大溪社路口附近有一名走失儿童。值班民警陈银露立即出警赶赴现场,找到一名正在哭泣的小男孩。经带着小男孩走访周边,未发现其监护人后将其带回派出所,同时指挥巡逻的协警到过坂村进行进一步深入访查。当日14时许,暂住在过坂村大溪社的蒙某报警称其2岁的儿子在暂住处附近走失了,希望民警帮助寻找,民警立即将蒙某带到派出所与走失的小男孩辨认。经辨认,确定走失的小男孩正是蒙某走失的儿子。看到儿子站在眼前,蒙某激动地拉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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