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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次为自贸试验区立法突出闽台交流合作
来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日期: 2015-12-04 字号:

  近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提请审议,这是福建省首部自贸试验区条例,将为福建自贸试验区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保障。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区内,福建立法工作走在前列,闽台合作是福建对自贸试验区立法的特色。目前福建自贸试验区正按照发挥对台优势,探索闽台产业合作新模式,构建闽台双方投资促进新机制,促进两岸货物、服务要素自由流动的要求推进建设。该条例(草案)细化明确该要求,设专章促进闽台交流合作,要求建立闽台通关合作机制,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常规商品简化进口检验检疫手续,部分农产品可试行快带检验检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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