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稳定海沧区低生育水平,自2012年9月1日起,凡海沧辖区内应列入计生“双查”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各村(居)“双查“的已婚育龄妇女(含流动人口)每次补贴30元。按常住人口第一轮应“双查”对象231人计算,海沧区政府每年约需增加投入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