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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赐福等申请安置房批前公示
来源:海沧区农村住房建设及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 2015-10-19 字号:

根据《海沧区农村村民提前安置管理办法》,现将拟批准东孚街道东埔村村民李赐福等安置房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1017日至2015年1031日。

  李赐福东孚街道东埔村村民,196911月出生,一家3口人,即妻子、儿子。经审查,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3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邱武完,男,新阳街道新垵村村民,196511月出生,一家3口人,即妻子、女儿。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3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邱宝云新阳街道新垵村村民,19748月出生,一家3口人,即丈夫、儿子。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3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徐义宗,男,新阳街道新垵村村民,1957年12月出生,一家3口人,即妻子、儿子。经审查,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3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邱亚勤,男,新阳街道新垵村村民,1963年12月出生,一家3口人,即妻子、儿子。经审查,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3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邱武发,男,新阳街道新垵村村民,1964年2月出生,一家3口人,即妻子、女儿。经审查,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3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谢碧珠,女,东孚街道鼎美村村民,1963年5月出生,一家5口人,即长女、次女、三女、女婿。经审查,申请人谢碧珠及其长女胡淑雅、次女胡惠容、女婿蔡志敏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4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林宝珠,女,海沧街道海沧村,1973年7月出生,一家3口人,即长子、次子。经审查,申请人林佳奇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1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公示期间,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公示电话:0592-6053743      

  来信投寄: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邮政编码:361026) 

  海沧区农村住房建设及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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