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国资办〔2016〕5号
关于印发《海沧区直属国有企业廉洁自律谈心谈话工作制度》的通知
区属各国有企业:
《海沧区直属国有企业廉洁自律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并参照拟定对下属公司的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厦门市海沧区国资办
2016年3月22日
海沧区直属国有企业廉洁自律 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为加强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国企干部职工纪律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促进廉洁自律、维护企业利益,帮助国有企业增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根据区委《关于加强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区直属国企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海沧区直属国有企业廉洁自律谈心谈话工作,具体工作制度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更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目标,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广泛开展谈心谈话,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力求使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营造我区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谈心谈话对象 区国资办与区国有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谈,必要时请分管领导找相关人员谈。 三、谈心谈话内容 1、“收益上缴不及时”必谈。对于收益金未按时入库的企业,国资办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谈,督促企业查明原因及时纠正,避免情况再次发生。 2、“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不合规”必谈。对于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不符合规定的,国资办应及时与有关财务负责人、人事负责人谈话,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3、“审批项目材料多次不规范”必谈。企业申请项目审批,应按照制度要求报送材料。对材料不规范的企业,国资办应及时提醒要求企业重新报送,对于反复提醒仍不规范的企业,将进行通报,同时约谈相关负责人。 4、“发现其他问题”必谈。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国资办应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找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意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5、“群众有反映”必谈。群众对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有负面议论或评价,国资办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有关人员保持清醒头脑,严以律己,防微杜渐。 四、谈心谈话时间安排 谈心谈话工作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 五、谈心谈话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要把开展谈心谈话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举措,要正确把握谈心谈话内容,有针对性的安排实施,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好谈心谈话工作,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2、要明确目的,注重实效。谈心谈话要以教育和关爱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坦诚相待,达到交流思想、增进了解的目的。要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进行,注意灵活掌握谈心谈话内容、方式,确保“谈心谈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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