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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来源:mobile365sport365办公室 日期: 2017-03-27 字号: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2017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项目生成前、推进中多听、多征求群众意见,尽量与社区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按时全面完成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必须确定一名领导作为项目的分管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并于4月1日前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的名单、联系方式报送至“两办”督查科,以便跟踪督办。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项目调度机制,每季度结合区政府重点项目调度会进行调度,协调推动项目落实。

  二、抓紧抓早抓细,确保工作进度。各承办单位要抓紧抓早,采取有力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力促财政资金早日产生效益、惠及百姓。各承办、协办单位要抓细抓实各项工作,做到问题在现场发现、在现场解决。对项目进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协调解决,必要时及时报告区分管领导。各承办单位要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区“两办”督查科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如期完成。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监察局、效能督查办要加强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督办检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向有关责任单位通报项目完成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高效运作,确保2017年我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并取得惠民实效。区审计、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财政资金使用透明,保障资金效益。

  联系人:区 委 办:颜进南 13950042052

  区政府办:李 剑 18695684360

  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

  mobile365sport365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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