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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屿街道办事处
引言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海沧街道办事处分设为海沧和嵩屿两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厦府[2014]372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沧区海沧嵩屿东孚街道办事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厦委编[2015]21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沧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厦委编[2015]29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沧区区划调整后街道人大工委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委编[2015]34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沧区增加安置2015年度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编制的通知》(厦委编[2015]47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街道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更名的通知》(厦委编办[2016]144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嵩屿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设置如下:

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根据区委的授权,负责街道辖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工作,是辖区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主要职责是:

  •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部署,发动、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完成,推进街道“五位一体”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 讨论决定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和居民抓好工作落实。
  • 负责街道党的建设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村居党建工作,实现村居党建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 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各类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及各类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人员的管理,并支持其开展工作。
  • 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授权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政府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 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居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 实施综合管理。对区域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文明创建、网格化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 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 指导村居发展。统筹落实村居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村居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支持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
  • 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各类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 维护和谐稳定。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保障公共安全等。
  • 服务经济发展。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做好辖区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服务企业工作,依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经济统计等工作。
  •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街道设置人大工委,为区人大派出机构;街道设置纪工委,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双重领导。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海沧、嵩屿街道办事处内设5个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监察室)

  党政办公室是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日常办事机构,对街道其他办公室起综合协调作用,加挂“监察室”牌子。其主要职责:

  • 做好上传下达、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起草或审核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发挥助手和参谋作用。
  • 承办街道党建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做好党建工作。
  • 组织、安排街道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办理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的人事管理事项,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 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公共财物的管理。承办街道重要会务。
  • 协调做好统战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关工委日常工作。
  • 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政办公室

  街政办公室是街道主管基层政权建设、民政福利、科教、文体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 负责抓好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和换届选举。负责居委会干部考核、选配、奖惩、岗位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工作。
  • 负责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权益;加大拥军优属政策法规的宣传,做好民政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负责社会弱势群众的社会救济,包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及扶残助残等工作;做好老龄工作。
  • 负责街道教育、文化、体育、科普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指导社区开展文体活动。
  • 落实侨务政策,做好侨、台、民族宗教工作。
  • 负责劳动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再就业以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工作。
  • 负责农业、水利、防台、防汛、抗旱、畜禽整治等工作。
  • 协助做好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
  • 承办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经济办公室

  财政经济办公室是街道主管财政、经济及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经济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 编制街道财政预算和执行预算,办理与区财政的上下级决算,安排预算内、外支出,做好财政预算、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办事处的会计核算和财政票据管理,以及财务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 组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做好理税和协税护税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 制定并实施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完成街道经济各项年度计划指标,做好统计工作。
  • 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对辖区企业提供咨询、联络、协调等服务。
  • 做好街道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社区经济发展。
  • 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检查、监督和协调工作。
  • 承办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计生办公室

  卫生计生办公室是街道承担卫生、计生有关职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 制定街道卫生计生工作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 承担街道有关卫生相关职责,负责做好卫生防疫、爱国卫生运动和红十字会工作。
  • 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及辖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业务指导、督查落实、考核奖惩。
  •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生育证发放管理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负责街道计划生育数据统计、分析,办理计划生育方面的信访事项。
  •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 指导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协会的作用。
  • 承办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610办公室”牌子)

  综合治理办公室是街道主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城市综合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加挂“610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

  • 落实上级政法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时掌握辖区社会治安信息动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 做好信访工作,开展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工作,指导和协助社区调解委员会开展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 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服务。
  • 负责协调和参与城市管理、旧村改造、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制止违法建设。
  • 负责经常性的市容环境卫生整顿和管理,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
  • 承办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嵩屿街道办事处核定行政编制15名;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街道党工委委员和办事处副主任2名,可以相互交叉任职);内设机构核定科级领导职数5正1副(其中综合治理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1正1副)。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党政办
联系人:刘芷君
办公地址:海沧区嵩屿路11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6809883
传真号码:6809837
电子邮箱:syjddzb405@163.com
投诉电话:6809868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

受理科室:党政办
受理人员:刘芷君
办公地址:海沧区嵩屿路116号
受理电话:6809883

联系方式
办公室:6809883
地址:海沧区嵩屿路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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