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党政机构 | 管委会、区政府部门
 
区建设局
引言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mobile365sport365(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厦委办〔2014〕66号)、《中共海沧区委、mobile365sport365关于mobile365sport365(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海委〔2015〕12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台商投资区)建设局既是海沧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同时又是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的职能部门,加挂厦门市海沧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厦门市海沧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牌子。
   
职责调整
  • 将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责划出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将原区人防办承担的人防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等工作职责划入区建设局。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制定海沧台商投资区、海沧区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业务年度计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

负责审批服务、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配套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行业内单位资质管理工作以及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及执法监察管理。

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区的年度基建计划。负责编列城市建设事业维护费、村镇建设与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市政、绿化、公园景区、燃气建设规划,负责实施市政、绿化、公园景区、燃气的建设与管理。

负责辖区内物业企业服务合同备案、监督管理和新办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及暂定资质、转正资质的初许可初审。

负责辖区内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征地补偿安置中的问题。

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沧区(海沧台商投资区)建设局内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处、建设管理处、市政园林处、审批处。
    
 

综合处

  • 宣传国家有关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方案。
  • 负责起草本单位的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制定本机关各阶段工作计划和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处理机关日常文电和对外联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及信息、信访、接待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督办件的反馈;负责会议接待安排、督促会议决定事项工作的落实反馈。
  • 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选拔、考核、教育、培训、交流和人事工资档案管理工作。
  • 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含物质、器材)的调配、管理、统计以及设施、设备报废与更新的申报;负责财务计划、预算资金审核、支付管理,定期汇编上报有关会计报表。   

建设管理处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配合市建设局开展行业内单位资质管理,参与城市规划、国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和区财政投资的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以及编制年度基建计划,协调推进建设项目的进度。
  •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建设工程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建筑砂石土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
  • 负责区级建设项目的中标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 推荐推广先进技术、工艺、设备、新型材料和先进管理模式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推行项目监理制。
  • 发展建筑业,进行行业监管和执法。     

市政园林处 

  • 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市政、绿化、公园、燃气建设规划,负责制定其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项目推进、验收、管理。配合市建设局实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监督管理。
  • 负责核定市政、绿化、公园设施养护经费,检查经费使用和维护成效。
  • 负责辖区内物业企业监督管理。

审批处

  • 负责建设局行政审批、行政备案及其相关事项的现场踏勘工作,处长为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首席代表,根据局长授权办理相关事项。
  • 负责参与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联审会、联席会,牵头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业务,代表建设局签署联合审批事项会签意见。 
  • 负责组织、协调并实施涉及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务公开、告知承诺、联审联办、绿色通道审批、网上咨询回复、信访投诉等工作。
  • 严格执行区政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综合处
联系人:周小芹
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滨湖大厦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6089599
传真号码:6056707
电子邮箱:hcqjsj@haicang.gov.cn
投诉电话:6051037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

受理科室:综合处
受理人员:张斯
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滨湖大厦四楼
受理电话:6051037

联系方式
办公室:6051037
值班室:6051029
传真:6056707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滨湖大厦四楼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