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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引言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mobile365sport365(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120号)、《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厦门市mobile365sport365关于mobile365sport365(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海委〔201125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沧区政府机构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厦委编〔201161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是厦门市mobile365sport365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加挂厦门市海沧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之合署办公
职责调整
  • 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推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 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相应管理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 加强终身教育工作。
主要职责
区教育局的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终身教育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党校,下同)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 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监督工作。
  • 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核准;指导职称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 负责全区中等和初等教育招生和普通高中会考工作;负责制定我区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 规划、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 提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的建议,统筹指导教育科研工作。
  • 综合管理全区教育系统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办理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手续的审核、申报等工作。
  •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为区委的派出机构,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

  • 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 指导、协调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有关促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措施。
  • 负责指导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统战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负责指导我区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
  • 指导我区教育系统的干部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配备和管理。
  • 负责指导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稳定工作。
  • 负责指导我区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老干部、工青妇、少先队等工作。
  • 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沧区教育局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教育科、德育科。  
 
综合科
  • 综合协调局内党务、政务;协调重大新闻发布、对口支援、信访、政策法规研究、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督办、档案、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务工作。
  • 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负责提出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建、维修改造工程的管理。
  • 承担区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区级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 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干部档案;负责指导、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宗教、侨务、对台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情况。
  • 综合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的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的表彰奖惩及特级教师等的评选工作;负责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和指导教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教育科

  • 综合管理我区普通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以及扫除文盲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拟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政策、计划;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评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表彰奖惩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审定基础教育的教材和教学用书;指导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课程改革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 综合管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参与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与调整,组织开展教育质量评估;协调指导农村文化技术教育;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区职工教育工作。
  • 综合管理、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演出比赛活动;协调学生参加全国、全省性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学校的红十字会工作;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及相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 负责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全区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初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有关手续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学校的督查和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的审核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区民办教育办学的执法工作。

 

德育科

  • 负责指导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开展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与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明创建工作和学校团队工作。
  • 负责校园安全和维稳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治理和查办骚扰、破坏学校正常秩序、侵犯师生正当权利的案件;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综合科
联系人:刘媛媛
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滨湖大厦七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6583833
传真号码:6583833
电子邮箱:hcqjyj@163.com
投诉电话:658393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
受理科室:综合科
受理人员:张倩晴
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滨湖大厦七楼
受理电话: 6583703
联系方式
办公室:6583833
值班室:6058198
传真:6583703
邮箱:hcqjyj@163.com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滨湖大厦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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