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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什么条件,要怎么办理?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 2016-08-12 字号:

  答:凡本区常住户口的村(居)民,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携带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个人申请书。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公示三天后,由村(居)签署意见,10日内报镇(街);镇(街)初审复核,10日内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10内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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