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办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服务类型:证件办理
服务对象:自然人[2961],法人[2960]
受理单位: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否
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9、21条;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第20、29条;
4、《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11-12条。
申办材料:身份证明、部队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复员、转业、退伍、退休证明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三张(不含身体条件证明照片)。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应提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申办条件:符合年龄条件、身体条件,且不具备禁止条件。
是否收费:是
收费标准:科目一考试80元、科目三考试100元,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依据闽价[2007]费68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
承诺时限:考试合格后3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处室: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联系方式:0592-5854433
监督方式:当场受理,实行内外监督
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9、21条;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第20、29条;
4、《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11-12条。
是否可以网上申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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